灭火器要收费年检?

  新文化讯(记者 石竹) 长春市民姜先生在长春大街与健康胡同交会处邻近开了一家烟酒超市,昨日13时40分许,店里来了一位身穿迷彩服的男人,该男人一进屋就要求店东姜先生将灭火器拿出来,宣称需带走年检,第二天送回,而且要收取年检费20元。

  新文化讯(记者 石竹) 长春市民姜先生在长春大街与健康胡同交会处邻近开了一家烟酒超市,昨日13时40分许,店里来了一位身穿迷彩服的男人,该男人一进屋就要求店东姜先生将灭火器拿出来,宣称需带走年检,第二天送回,而且要收取年检费20元。

  “看上去50多岁吧,他挨家挨户走,说自己是消防的。”该男人并未出示证件,但却供给了一张手刺。“其时他开了一张收据,没有盖章,写得分外的简略。”姜先生称,从前有社区的作业人员和派出所的民警到店里来查看消防器材,这是第一次遇到这一种的作业。“他说是防火员,社区和派出所都不论年检,只要他们管,本年查看是由于本年管得比较严。”姜先生说。

  看到近邻几家商户交了灭火器,姜先生也将灭火器交给了男人,未当场收费。“我在这开店了,第一次遇到这事儿,不知真假。”男人向新文化打电线时许,新文化记者造访了与姜先生的烟酒超市相邻的7个商户,像姜先生相同交出灭火器的有3户,别的4户则是由于原本店中就未预备灭火器,所以未交。

  昨日15时许,新文化记者依照手刺上的电话,联络到了刘先生,电话中,刘先生开始自称是“吉林省长春市消防总队指定灭火器检测站的”,随后又称自己“隶属于消防总队”。

  刘先生称,每年灭火器年检是有使命量的,“上一年是10万个,本年要求20万个,完不成使命不可。”在电话中,刘先生屡次向新文化记者解说,他的作业是合法的,并表明灭火器年检后今天将送回。

  关于此事,新文化记者昨日向长春市公安消防支队进行了求证,作业人员称消防并无指定灭火器年检单位,也不会下达使命。作业人员解说,消防每年会对列管单位做监督、查看,但不会以其他任何理由来收费。

  作业人员称,刘先生并不是消防的作业人员,而其所称单位也并不是消防器材指定年检单位,可能是圈套。

  消防的作业人员提示广阔市民,如若该男人并未送回消防器材,可报警,若送回,商户也可不交“年检”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