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服务业经营场所装修改造和消防安全专项整治的通知》政策解读

  2023年2月16日,苏州相城区一小旅馆发生火灾事故造成6人死亡。针对该事故,省、市政府领导先后批示要求加强小旅馆等九小场所消防安全排查整治。因此,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关于安全生产的工作要求,全面排查餐饮、住宿、娱乐等服务业经营场所违规改造、混同经营和堵塞消防通道等突出问题,坚决消除各类安全隐患,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关于开展服务业经营场所装修改造和消防安全专项整治的通知》

  对全市服务业经营场所建筑(含商场市场、大型商业综合体)开展排查整治,坚决消除违规改造、混同经营造成的各类安全隐患,实现隐患“动态清零”。

  《通知》明确了各镇(区、街道)以及涉及部门具体工作职责,并明确了十一项重点排查整治内容:

  (一)商场、综合体是否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并建立完善的消防工作机制,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等消防安全职责是否落实到位。具有销售、服务性质的商店、饮食店、洗衣店、美容美发店等小型经营场所,应当明确专职或者兼职消防安全员。

  (三)室内消火栓系统、自动灭火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机械防排烟系统、防火卷帘等消防设施、器材以及消防安全标志是否保持完好有效,且不被遮挡。

  (四)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消防车通道是否被占用、堵塞、锁闭、封堵;外墙门窗是否设置影响逃生、自然排烟和灭火救援的铁栅栏、广告牌等障碍物。

  (五)是否擅自改变建筑使用性质;违规设置夹层、中间仓库;中庭内、自动扶梯下方、走道或室内步行街违规占用,设置店铺、摊位、游乐设施;存在“三合一”现象(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等一种或几种用途混合设置在同一连通空间内)。

  (六)是否违规储存和使用液化气、醇基燃料等不符合国家标准的易燃易爆危险品;是否设置可燃气体泄漏报警装置。

  (七)餐饮场所内厨房是否按规定进行防火分隔,排油烟管道是否每季度至少清洗1次。

  (九)是否制定针对性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熟练掌握“一懂三会”(懂得所在场所火灾危险性、会报警、会逃生、会扑救初起火灾)。

  (十)消防控制室是否落实每班不少于2名持有职业资格证的人员24小时值班制度,值班人员是否能熟练掌握应急处置程序要求,各项规章制度是否健全。

  (十一)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是否按照标准建立微型消防站:达到“有人员、有器材、有战斗力”的标准,能够第一时间到场处置。

  《通知》明确了整治时限,要求2023年6月底前全面完成整治任务,并建立长效监管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