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意!建造工程消防规划查看检验别再去消防支队了

2024-01-03 新闻资讯

  4月30日,深圳市消防支队发布了重要的公告:全市各级消防救援组织不再受理建造工程消防规划审阅、消防检验和存案查看等事务。

  据介绍,依据2019年4月23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经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二十九号)规则,我市建造工程消防规划查看检验和存案查看等受理组织做调整,详细调整如下:

  一、全市各级消防救援组织不再受理建造工程消防规划审阅、消防检验及存案查看等批阅事务。

  二、全市各级消防救援组织持续受理大众集合场所投入到正常的运用中、经营前的消防安全查看等事务,其各级行政服务窗口地址、上班时间、处理流程坚持不变。

  新修正的《消防法》修正了哪些内容?又有哪些值得关怀的内容?下面一同来了解下吧!

  审验哪些工程,详细的审验和存案等行政批阅,存案查看、监督管理等,均由住建部分担任。

  对在建筑工程审验、查看等过程中发现的违反法令规则的行为,住建部分按照消防法进行罚款、三停、强制执行等行政处罚。

  责令停产歇业,对经济和社会生活影响较大的,由住宅和城乡建造主管部分或许应急管理部分报请本级人民政府依法决议。

  如对辖区的消防工作做监督管理;应当加强消防法令、法规的宣扬,并催促、辅导、帮忙相关的单位做好消防宣扬教育工作;对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报本级人民政府存案;制定和发布消防产品有关方针;向本级人民政府书面报告严重火灾危险等。

  消防救援组织替代了公安机关消防组织,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替代了公安消防队。

  消防监管仍由本级政府的消防救援组织担任施行;消防救援组织依然承当消防产品的监督查看;有权进行消防行政处罚。

  未经查看或经查看不合格投用或经营的,由消防救援组织责令不再运用、停产歇业并处3-30万元罚款。

  公安派出所能够担任日常消防监督查看、展开消防宣扬教育,详细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分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