辉南县2022年度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开端申报啦!

2023-12-26 新闻资讯

  为进一步加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办理,有用防备和遏止火灾事故产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吉林省消防法令》等法令和法规,辉南县消防救援大队决定在全县规模内展开2022年度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申报存案作业。现将有关事项布告如下: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七条规则,县级以上当地人民政府消防救援组织应当将产生火灾可能性较大以及产生火灾会形成严重的人身伤亡或许财产损失的单位,确定为本行政区域内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并由应急办理部门报本级人民政府存案。

  (二)《吉林省消防法令》第十七条规则,契合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规范的机关、集体、企业、工作等单位和有固定出产运营场所的个体工商户,应当向当地消防救援组织申报存案。

  契合《辉南县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界定规范》(详见附件1,以下简称《规范》)的单位、场所。

  现场申报,契合《规范》的单位填写《辉南县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申报表》(详见附件2,以下简称《申报表》)后,向辉南县消防救援大队进行现场申报,联系电话。

  (一)全县各单位、场所要自动自检自查,并严厉对照《规范》,仔细、自动填写《申报表》,依规申报。

  (二)2021年已确定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且至今单位未产生显着的改动的,能够直接确定为2022年度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此次不再要求从头申报。

  (三)已确定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因产生歇业、搬离、拆迁,运营面积规模减小,不契合《规范》要求的;单位产出产权、运营权改动、称号改动等状况,应自意向陵川县消防救援大队报备,由陵川县消防救援大队核对后从重点单位名录中予以调整、删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