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万平米新建居住小区应建小型消防站

2023-11-28 新闻资讯

  南国都市报5月16日讯(记者胡诚勇通讯员钟坚)日前,省公安厅、省规划委员会、省国士资源厅、省住宅和城乡建造厅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强小型消防站等公共消防服务基础设施建造的定见》(简称《定见》)。《定见》明确规定,修建总面积达50万平米的新建居住小区应当设置小型消防站。

  《定见》明确规定,修建总面积达50万平米的新建居住小区和工业、商业区域或单体修建面积到达30万平米的建造工程建造项目;商业密集区、耐火等级低的修建密集区、老城区、前史地段或街区;经消防安全危险评价确有必要设置的区域应当设置小型消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