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8812】规划答应(黄兴镇龙峰小学1、2栋教学楼、3栋综合楼、4栋风雨操场、垃圾站、门卫及消防控制室改变)批前公示

2024-04-16 新闻资讯

  黄兴镇龙峰小学1#、2#栋教学楼、3#栋综合楼、4#栋风雨操场、垃圾站、门卫及消防控制室好坏关系人:

  我局已受理黄兴会议经济区办理委员会提出的黄兴镇龙峰小学1#、2#栋教学楼、3#栋综合楼、4#栋风雨操场、垃圾站、门卫及消防控制室改变调整请求。黄兴会议经济区办理委员会请求对原黄兴镇龙峰小学1#、2#栋教学楼、3#栋综合楼、4#栋风雨操场、垃圾站、门卫及消防控制室报建图做调整,项目坐落长沙县黄兴镇雄图路以北、小康路以东、鹏盛南路以西。现将规划拟同意内容公示如下:

  将原规划外墙面砖和涂料改变为真石漆;外立面色彩做相应调整;经信息中心核定总建筑面积及计容面积均无改变,相关目标满意已批阅总平面图及建造用地规划规划条件的要求。

  本公示期限从2023年9月4日起至2023年9月12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答应法》第三十六条和第四十七条的规则,行政答应请求人、好坏关系人有权进行陈说和申辩,并有要求听证的权力。如有定见与主张,请以署名书面形式奉告长沙县自然资源局政策法规科。请求听证的,应在公示期满后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听证请求。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抛弃听证的权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