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河南省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现场审阅所需求的资料发布

2024-04-07 新闻资讯

  答:现场资历审阅查看时新考生须提交《资历考试报名表》、身份证及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主管单位出具的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年限证明。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契合报考条件的新考生,须由自己提出申请,主管单位人事部分审阅并分等级、分专业汇总打印填写《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历考试汇总审批表》(见附件1)一式两份,在规则时间内带着报名资历审阅查看资料到各省辖市公安消防支队初审,初审经过后到所属省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职改)部分进行审阅查看,然后将经过资历审阅查看考生的《资历考试报名表》、《汇总审批表》送交省辖市人事;省辖市契合免试条件的新考生,经省辖市公安消防支队、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职改)部分资历审阅查看后还须到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行政服务大厅(郑东新区农业东路与祥盛街交叉口向东50米出书大厦二楼)进行资历终审,经过资历终审后将考生的《资历考试报名表》、《汇总审批表》送交所属省辖市人事。

  省直单位符合条件的新考生,须由自己提出申请,主管单位人事部分审阅并分等级、分专业汇总打印填写《汇总审批表》一式两份,到省公安消防总队防火监督部技术处(金水区玉凤路与福元路交叉口向东200米路北)初审,初审经过后到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行政服务大厅(郑东新区农业东路与祥盛街交叉口向东50米出书大厦二楼)进行资历终审,最终将经过资历审阅查看考生的《资历考试报名表》、《汇总审批表》于8月29日前送交省人事考试中心。

  各省辖市人事将经过现场资历审阅查看的考生状况在网上设置为“资历审阅经过”,并于2016年9月2日前将《汇总审批表》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给省人事考试中心计算机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