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建局发布最新政策:消防验收规定有变

2024-02-16 新闻资讯

  《黄埔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广州开发区建设和交通局消防工作指引》已经局领导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为进一步规范落实我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消防监督工作,明确监督标准,提升监管效率,打造我区良好营商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广州市房屋建筑(含管廊)工程质量、消防、人防等融合监管工作指引(2.0版)》的通知、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广州市房屋建筑工程完工联合验收工作方案(5.0版)》的工作方案、办事指南,特编制本指引。

  项目监督受理后,区质监站将根据项目施工进度阶段,依据有关法律和法规和工程建设相关规范标准,组织监督人员或委托第三方服务机构(包括工程咨询机构、检验测试的机构)协助,通过询问参建主体单位有关人员、查阅图纸和施工全套工艺流程资料、现场抽查实体质量、材料抽检、相关功能测试等方式,对项目分阶段做监督检查、交底、指引、督促整改等。

  工作要点:建筑设计企业应组织图纸会审、设计交底情况(消防专项应分专业、分阶段进行会审和设计交底);提供经审查合格的施工图纸;对特殊建设工程的设计图纸申报消防设计审查,具备《特殊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意见书》(地下部分);核实规划许可证楼栋单体面积、层数、高度等是否与施工许可证、特殊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意见书一致;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组织设计、监理、施工、检验测试单位制定(材料进场检验、实体)质量检验方案;原设计有重大修改、变动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应重新报审。

  工作要点:建筑设计企业应对特殊建设工程的设计图纸申报消防设计审查,具备《特殊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意见书》(地上部分);委托具备相关资质的检验测试的机构对消防产品、材料、实体质量按方案进行监测并出具相应检测报告;

  工作要点:建筑设计企业应对特殊建设工程的设计图纸申报消防设计审查,具备《特殊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意见书》(装饰装修部分,住宅工程除外);实施工程单位编制装饰装修、节能、电气等专项实施工程的方案,方案报企业的技术负责人审批签认,并报建设(或监理)单位审批签认后按规定进行技术交底;

  项目局部区域若须提前进行二次装修,在二次装修内容责任主体与土建消防主体责任不一致,且二次装修施工许可手续暂没办法办理的情况下:

  在征得建设行政主任部门书面认可后,确需提前进行局部装修的,应在满足以下条件后,依据有关法律和法规和工程建设相关规范标准,组织监督人员或委托第三方服务机构(包括工程咨询机构、检验测试的机构)协助,通过询问参建主体单位有关人员、查阅图纸和施工全套工艺流程资料、现场抽查实体质量、材料抽检、相关功能测试等方式,提前介入项目局部区域消防工程的检查固化:

  (一)项目局部区域须按设计审查合格的施工图纸施工完成并满足相关规范要求,经消防监督检查下发整改问题清单整改复查合格,符合消防安全其他相关要求;

  (三)建筑设计企业自持项目,且不增加建筑面积、建筑高度、消防高度、建筑层数、不涉及外立面修改、不改变建筑原结构、不变更原使用功能、整体的结构分部验收合格的项目;不涉及原消防设计审查合格的施工内容、功能的项目。返回搜狐,查看更加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