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规划和竣工检验存案检查就事攻略

2024-01-07 消防器材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1998年4月29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2次会议经过,2008年10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修订)

  除按照《建造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则》(公安部第106号令)的规则应由公安机关消防组织进行消防规划审阅、消防检验的建造工程外,按照国家工程建造消防技术标准有必要进行消防规划的公共娱乐场所和其他应依法获得施工答应的建造工程(工程设资额大于30万元或建筑总面积大于300平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