告诉 消防规划查看检验责任移送住建部

2023-12-19 消防器材

  为切实做好消防救援组织向住宅和城乡建造主管部分移送建造工程消防规划查看检验责任作业,保证作业无缝联接,3月27日,住宅和城乡建造部和应急办理部联合就

  为各级消防救援组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建造工程消防监督办理规则》(公安部令第106号,第119号令修正)承当的建造工程消防规划审阅、消防检验、存案和查看责任。

  2019年4月1日至6月30日为建造工程消防规划查看检验责任移送接受期,各地应于6月30日前悉数完结移送接受作业。

  自2019年4月1日起,已清晰建造工程消防规划查看检验责任接受组织的当地,由接受组织受理并担任建造工程消防规划查看检验作业,当地消防救援组织能够派员帮忙;未清晰接受组织的,由当地人民政府指定的组织受理并担任建造工程消防规划查看检验作业。

  建造工程消防规划查看检验责任移送完结后,各地住宅和城乡建造主管部分或许其他担任建造工程消防规划查看检验作业的部分应当与消防救援组织同享修建总平面、修建平面、消防设施体系图等与消防安全查看和救活救援有关的图纸、材料,以及消防检验成果等信息。

  移送接受建造工程消防规划查看检验责任时,要依照中心要求和财政部有关法律法规,妥善做好移送经费办理功能、及时足额划转各类资金,以及预算调剂、划转等作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