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面加强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监管的通知

  根据《社会消防技术服务管理规定》(公安部令第129号)、《应急管理部关于印发

  (一)2021年以来,所有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的执业活动是否如实录入或按规定时限录入信息平台。查询流程为(登入福建消防公众号-在线办事-技术服务信息平台-登录-消防部门入口-项目查询/报告查询)。

  (二)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出具的检测、维保及评估报告等书面结论文件是否真实有效,检测、维保及评估等活动有关执业记录是否齐全、规范,经检测、维保及评估的项目是否建立消防技术服务档案,并按照相关规定谨慎保管档案。

  (三)执业活动是否按《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GB 25201-2010)、《建筑消防设施检测作业规程》(XF 503-2004)、《关于依法开展竣工验收前建筑消防设施检测工作的通知》(闽公消〔2017〕132号)、《福建省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暂行规定(试行)》(闽公消〔2017〕131号)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规程实施,有无指派无相应资格或未经条件审查的从业人员从事社会消防技术服务活动。

  (一)举一反三,督促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深刻汲取教训。各大队要督促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深刻吸取泉州欣佳酒店“3.7”坍塌事故教训,依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规定的工艺、流程开展检测、维修保养及评估活动,对服务情况作出客观真实、完整的记录,按消防技术服务项目建立消防技术服务档案,杜绝违规承接业务,出具虚假报告等违法违规行为。

  (二)强化监管,加大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查处力度。各大队要依法履职,把消防技术服务活动质量纳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重点,通过查询比对日常技术服务活动记录真实性、比照单位消防设施完好情况核查技术服务的品质。全市消防救援队伍将于3月10起对全市各消防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对未按时上传报告、未依托“平台”开展执业、出具虚假报告、未依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检测、维修、保养建筑消防设施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严格依法依规查处;在日常工作中发现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及其从业人员的违法违规执业行为要严查追责。相关查处情况要及时上报支队。

  (三)明确责任,督促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落实职责。根据《消防救援局关于开展火灾延伸调查强化追责整改的指导意见》和《福建省消防救援总队火灾延伸调查实施细则》,消防部门在开展火灾事故调查时,将全面调查消防设施维修保养、检测、消防安全评估等环节的服务主体责任。对涉及调查场所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在执业过程中存在的从业人员不具备执业资格、未执行中介服务技术标准以及出具虚假执业文件等违法、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将从严从重处理。不论出具执业文件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主体是否存续,相关从业人员将依法承担终身责任。各大队要督促技术服务机构及从业人员提高法律意识,从内部质量管理体系建设、技术服务设备配备维护、从业人员培训教育、项目采集录入等方面进一步规范从业行为。要切实对照完善的企业质量管理体系内控机制,加强技术服务活动质量管理和过程控制。要落实技术服务设备检定校准和维护工作,定期对从业人员开展法律和法规、技术规范教育和仪器设施的使用培训,切实提升日常服务活动质量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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