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3·15”山东消防开展大排查大整治

  公平守正,安心消费。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到来之际,为深入推动消防产品质量整治工作,严厉打击假冒伪劣消防产品,从源头上预防和消除因消防产品质量上的问题造成的火灾隐患,山东省消防救援总队在全省开展消防产品专项检查,切实守牢人民群众消防安全底线。

  在聊城、威海、滨州等地,消防部门针对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产品开展多部门联合检查,在一处消防产品销售点,联合检查组对检查出的场所内部不合格产品责令更换,对损坏的消防产品及时维修,确保所有消防产品完好有效。

  “对于这种过期的灭火器,都被定义为不合格产品,我们该按时换并做报废处理。”威海市文登区消防救援大队消防监督人员于占川介绍说,在检查过程中,发现售卖或使用的有些消防产品属于不合格的产品,这一些产品已经不允许再出售,并要求责任人定期整改及更换。

  假冒伪劣灭火器极易威胁人的生命安全,烟台招远市消防救援大队联合市场监督管理局举行“3.15”消防产品宣传暨假冒伪劣消防产品集中销毁仪式。现场对大量已过报废期的灭火器进行物理销毁,目的是防止报废灭火器被不法商贩回收利用再次进入市场。

  “消防产品现在也是一个监管比较严厉的一个领域,涉及到群众的生命安全。”招远市消防救援大队专业方面技术三级指挥长左晓峰在检查时提出,希望厂家,在日常维护保养过程中发生不合格的该怎么依法处置就依法处置,损坏得非常严重的消防产品,如果没有维修价值,就不要再流向市场。

  据了解,烟台招远消防在前期监督检查的过程中发现的300余具不合格及已过报废期的消防产品被销毁,从源头上防止不法商贩回收利用,杜绝不合格消防产品流入市场。

  在东营市的某家灭火器维修企业,工作人员对灭火器进行了二次维修,每批需要维修的灭火器都要先进行外检,对于生产日期超期和筒体变形的灭火器都将视为报废,进行打孔压扁报废处理,里面的废药剂则会返厂回收,对于通过外检的灭火器才会进入维修阶段,通过率在60%到70%左右,而一些不法商家往往接着使用废药剂或者便宜粗糙的药剂以次充好接着使用,压低成本价格,检修次数也远远达不到标准。

  “新出厂的灭火器按国家规定是5年开始检修,按(山东)省标准新出厂的灭火器3年以后开始检修,以后每2年一次检修,在出厂以后出现掉压力或者使用过的都需要二次检修。”消防器材维修企业车间主任吴致祥介绍说。

  如何辨别真伪?东营市消防救援支队防火监督科中级专业方面技术职务王琳称:“首先我们肯定要选择有资质的正规生产厂家,第二我们大家可以选择维修厂家出具二次灌装(充装)后的资质报告,三是二次灌装(充装)后的灭火器瓶身都会张贴一张灭火器维修合格证,我们大家可以扫描上面的二维码来辨别真伪。”

  据悉,3月1日至3月13日,全省共检查单位7244家,发现火灾隐患8603处,督促整改7586处,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4459份,责令“三停”单位66家,拘留29人。下一步,山东省消防救援总队将继续加大对消防产品的监督检查力度,不断的提高消防产品质量管理上的水准,确保辖区消防安全持续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