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州一食品公司和一餐饮店被通报曝光!是因为……

  为深入贯彻落实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要求,扎实做好社会面火灾防控工作。连日来,茂名市消防救援支队对全市“九小场所”、多业态混合生产经营场所和人员密集场所等三类重要场所进行全方位检查和定期公开曝光督促隐患整改落实,提醒各单位(场所)务必认真开展火灾隐患自查自改确保消防安全稳定。

  存在隐患:该场所违规使用橡胶软管不符规定,存在消防安全隐患。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七条之规定:“电器产品、燃气用具的产品质量标准,应当符合消防安全的要求。电器产品、燃气用具的安装、使用及其线路、管路的设计、敷设、维护保养、检测,一定要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

  存在隐患:该场所消防控制室一处防火门闭门器损坏,存在消防安全隐患。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理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依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配置消防设施、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并定期组织检验、维修,确保完好有效”。

  存在隐患:该场所常闭式防火门未保持关闭状态,存在消防安全隐患。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八条规定:“任何单位、个人不得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不得埋压、圈占、遮挡消防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不得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人员密集场所的门窗不可以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

  存在隐患:该场所存在电气线路未套管保护的消防安全隐患问题,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七条第二款之规定:“电器产品、燃气用具的安装、使用及其线路、管路的设计、敷设、维护保养、检测,一定要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

  存在隐患:该场所存在电气线路未套管保护的消防安全问题,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七条第二款之规定:“电器产品、燃气用具的安装、使用及其线路、管路的设计、敷设、维护保养、检测,一定要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

  存在隐患:该场所存在安全出口指示标识未保持完好有效的消防安全隐患,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八条之规定:“任何单位、个人不得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不得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不得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

  存在隐患:该场所存在安全出口指示标志设置不符合规范的消防安全隐患,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理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依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配置消防设施、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并定期组织检验、维修,确保完好有效”。

  存在隐患:该场所部分灭火器过期,存在消防安全隐患。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二项:“依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配置消防设施、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并定期组织检验、维修,确保完好有效”。

  存在隐患:该场所存在灭火器数量配备不足的消防安全隐患问题,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理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依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配置消防设施、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并定期组织检验、维修,确保完好有效”。

  存在隐患:该场所存在燃气管道不符合规定标准的消防安全隐患问题,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七条之规定:“电器产品、燃气用具的产品质量标准,应当符合消防安全的要求。电器产品、燃气用具的安装、使用及其线路、管路的设计、敷设、维护保养、检测,一定要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

  存在隐患:该场所灭火器损坏、气压不足,存在消防安全隐患。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依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配置消防设施、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并定期组织检验、维修,确保完好有效”。